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巩固和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力推进,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长期以来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没有停止,他们破坏祖国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与国内民族分裂势力相互勾联,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特别是去年和今年发生的拉萨“3.14”和乌鲁木齐“7.5”两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给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给各族人民的感情造成极大伤害,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民族团结,事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现实的紧迫工作。
我院广大干部职工要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加强党的民族工作的需要,是加强民族团结、反渗透、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需要,也是维护改革开放发展成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们应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兴衰的高度重视并抓好这项工作。同时也要认识到,我院作为一所地处民族地区的本科学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是巩固我院团结稳定、和谐发展大局的需要,是构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和谐校园,更是全面推进学院本科建设的需要。
二、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院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总体目标:对各族师生深入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巩固我院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建立和完善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保证校园和谐稳定。培养树立一批省、州、院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断开创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新局面,使我院成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实现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排头兵和重要力量。
3.基本原则: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要立足引导,重在教育。要遵循各族师生的认知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专项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掌握知识、培养能力与“三观”养成相结合;过程、方法与目标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统一要求与体现各民族和地区特点相结合。宣传教育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情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三、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
1.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互相依存、交流融合、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使全国各族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实现了各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上的高度一致。要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深刻认识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我们伟大祖国是由56个民族共同建设的,每一个民族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每一个公民都要坚决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坚定自觉地反对民族分裂,坚定自觉地为建设祖国贡献力量。
2.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的宣传教育。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提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正确处理我国的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相互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各族人民利益,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重要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丰富和发展,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对党的民族理论有较全面的认识,帮助师生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坚定性。使他们在职业生涯和社会交往中不断增强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能力。
3.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教育。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党的民族政策凝聚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处理民族问题的智慧和心血,是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区域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是我们党和各族人民的一个伟大创举,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深刻认识到民族平等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石,民族团结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我们党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场,必须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深刻认识到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被历史和实践证明完全正确、完全成功的,必须毫不动摇的长期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4.深入开展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宣传教育。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历史和现实表明,民族团结友爱,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民族冲突纷争,则社会动荡、人民遭殃。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一起,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共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新中国60年的历史是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创辉煌的历史。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史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深刻认识到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各民族只有同心同德、携手并进,才能形成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各民族只有相互交流、相互支持,才能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各民族只有和睦相处、亲如一家,才能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的整体优势和创造活力,从而自觉维护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和谐的良好局面。
5.深入开展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全国一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努力增强民族地区经济实力,扩大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积极保护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地区文化大繁荣。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实现了历史性飞跃,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当前民族地区的发展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就,倍加珍惜团结稳定的发展环境,倍加珍惜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引导师生正确认识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看到美好前景,增强发展信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抓住战略机遇期,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6.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稳定是幸福之源,动乱是祸害之根,社会稳定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企盼。社会不稳定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丧失,更谈不上幸福美好的生活。社会主义法制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础,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深刻认识到拉萨“3·14”事件和乌鲁木齐“7·5”事件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其罪恶本质是分裂祖国,其险恶用心是破环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刻认识到依法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四、民族团结教育的途径、方法
1.抓好“一条主渠道”。即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的作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好《民族理论与政策》通识课。要紧密结合民族院校的实际和民族地区稳定与发展形势,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融入《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形势与政策”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组织师生学习《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进行系统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在各文科课程教学中渗透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学生民族团结进步的美好情感和积极愿望。
2.抓好“两校培训”、“三类宣讲”、“四项教育”。“两校培训”即党校培训、团校培训。坚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进党校、进团校,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知识教育,打牢学生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三类宣讲”,即领导干部宣讲,专家学者宣讲,学生骨干宣讲。要在广大师生中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牢固树立“四个维护”、“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四项教育”,即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育、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团组织生活主题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新进教师岗前教育。要针对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学习要求,分类指导,分层施教。各级党组织中心学习组每年至少要组织2次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形势专题学习会,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自觉性,提高执行民族政策的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抓好“五讲五做五风尚”。“五讲”是指讲“一个硬道理”,即“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讲“两个共同”,即“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讲“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讲“四个认同”,即“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讲“五观”,即“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历史观”。“五做”是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阅读(观看)一本民族团结的好书(电影、电视),做一件民族团结的好事,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的文艺演出,进行一次民族团结的社会实践,开展一次民族团结的表彰活动,引导师生争做民族团结的宣传者、实践者、先行者、推动着、捍卫者。“五风尚”是指推动校园形成五种良好风尚。即形成“珍视祖国来之不易的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良好风尚,形成“维护民族团结为荣,损害(破坏)民族团结为耻”的良好风尚,形成“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培育中华民族精神”的良好风尚,形成“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良好风尚,形成全校师生“追求和合,自强不息”的良好风尚。
4.抓好阵地建设。为每幢学生公寓楼建活动室,配备电视。利用校园报刊、校园广播、有线电视、校园网络(新闻网)、校园橱窗、文化下乡和送温暖活动等多种形式,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不断扩大舆论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定期组织学生收看民族团结教育和维稳影视片,发挥现代技术的教育功能。
5.抓好载体建设。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民族文化的传统性、时代性在不断创新中需要一个展示的平台。要按照我院“2455”精神文明建设工程要求,坚持开展好每年5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突出群众性、特色性和实效性,做到年年有新的活动内容和新的活动载体。要继续办好“民族团结,薪火相传”文艺演出活动,搭建“民族香浪节”综合教育平台。
五、民族团结教育师资培养与培训工作
1.重视对民族团结教育师资培训工作。要致力培养一支爱党爱国,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比较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民族知识和民族理论素养,具备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经验,献身民族团结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对承担民族团结教育的教师组织专门培训,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培训民族团结教育的骨干教师,外出考察学习、参加学术会议、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教师从事民族团结教育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并把民族团结教育的教师培训列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及在职教职工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
2.重视民族团结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学院在文献资源和活动场地等方面为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提供保障,有效配置文本资源(如图书、报纸、杂志、图片等)和音像资源(如电影、电视节目、录像、各类教育软件),聘请各民族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为顾问或校外辅导员。加大民族团结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及时总结和交流研究成果。
六、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系、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狠抓落实,使教育活动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
1.领导协调机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正确的宣传教育导向,增强针对性,务求取得实效。院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分析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抓好落实。要着力解决涉及民族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采取结对帮扶、扶贫救助等多种形式,解决一些师生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工、青、学生会等群众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参与配合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和创建活动。
2.目标考核机制。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系,统一部署,统一考核。既要制定长远宣传教育规划,又要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做到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相结合,有安排部署、有督查落实、有经验总结。把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述职报告内容,细化量化目标任务,与党建和思政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奖惩机制。在每年实行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每2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总结工作表彰大会。总结经验与不足,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经费保障机制。按师生人均1元的标准,设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院预算,并足额拨付。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